昨天晚上发生开车纠纷,对方把我打了车也损坏了,但对方跑了,我没有行车记录仪,我报警了,但知道对方车牌号。也有证人。能得到赔偿吗
2024-07-18 17:39在您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确实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要求。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车辆受损,并且是由于他人的过错造成的,则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证据(如监控视频、目击者证言等)来证明自己受到了对方的恶意行为,从而获得赔偿。例如,如果您有监控视频显示对方打伤了您的车辆或您本人,那么这可以作为证明对方有过错的有力证据。 再次,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报警并留下相关证据。警方会进行现场勘查,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并有可能出具事故认定书。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程序,包括调解、协商和最终的起诉。 最后,如果对方跑掉了,而您又没有行车记录仪或其他证据能够明确指出对方是谁,那么您需要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收集证据,比如与目击者沟通,或者联系保险公司寻求帮助。 总之,虽然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快采取行动,收集证据,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