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伐树的,树倒的时候砸到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伤很严重,下肢瘫痪了,还有个伙计为了救那位老太太也受伤了,被砸骨折了,原因是,那位老太太是拾杨树上的发芽的东西,伐树之前都让人离开了,树就要倒的时候,突然那位老太太有北像南跑了过来,给我伙计来了个措手不及,为了救她我伙计也被砸骨折了,树是向东方向倒的,这该怎么解决问题!我们是合伙伐树的,十几个人,该怎么承担责任,对了,还有三个人,说是合伙的,但是这三个人,出事之前没在现场,都不知道是怎么出事的,出事后人都送到医院了,伙计给这三个打电话让这三个人过去,这三个人过去了,到现场看了看,请问这三个人有牵连吗!这三个人出发点和他们几个从家都是分开的!他们几
2024-09-11 02:59根据法律规定,您在本案中可能面临的责任包括。 对于老太太的伤害,如果该损害是由您的行为导致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可以联系老太太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对于您的伙计的受伤,由于该事件并非由您直接造成,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与被告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有可能减轻或者免除部分赔偿责任。 对于第三人(即另外三人)的损失,如果他们是基于原告的行为而受到损害,那么他们有权向您提出索赔。然而,他们是否需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第三方不是因为原告的行为而遭受损害,而是因为他们自己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则他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第三人在事发前没有到场的问题,如果他们确实是在事发后才到达现场,并且无法证明他们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他们不应被视为共同侵权人。如果他们确实在事发前离开现场,则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收集证据以确定各方之间的责任划分。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