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承包土地种植藕的时候,村里同意让造一间房屋作为居住用,现如今征用,请问只赔150一个平方,合理吗?
回答数:950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村里的同意您在该土地上建房并用于居住,那么在征用时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如果您认为150元每平方米的赔偿不合理,建议您向相关部门申请评估,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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