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一个公司20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他公司的入职手续,我提前一个礼拜辞职的,现在说不给我工资?还说扣我工装费?
1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了解一些劳动法律法规。首先,请确保您的离职申请已得到批准,并且您已经完成了必要的通知程序。 如果您是被解雇,雇主必须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补发并支付赔偿金。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按半个月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至于是否扣除工装费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或公司的政策。建议您与公司沟通确认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含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