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但父亲开口向母亲要100万才同意。我父亲近20年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家里所有的开销都是母亲一人承担。婚后所卖的一处房产也是母亲一人购置,但因为在婚姻续存期内,所以是两人的名字。我想请问,起诉离婚能驳回父亲的无理要求,还有把房产的大部分所得判给母亲吗?
2025-04-12 17:4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家庭矛盾,则可以考虑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因素来判决财产分割和抚养权。 关于你父亲要求的100万元赔偿,这属于一种个人诉求,并不直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不会直接支持或拒绝其请求。不过,具体情况需要结合你的父亲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法院的具体审理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获得赔偿。 至于房产部分,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期间购买并登记为双方所有,那么通常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具体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及当时市场价等因素,以确定该房产应如何分配。 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双方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件细节或者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