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府让村民以个人名义从农业银行得10万元的扶贫贷款,所有贷款交由县里一公司使用,并由3年期限,乡政府给担保所贷款全由公司还。而贷款人可得每年7千元的分红,连续三年。办理手续是在乡政府内办理,想问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没有风险,如果等三年还款期限到后公司不还钱怎么办?找乡政府有没有用?下面是要求填写的表格
2024-10-27 11:2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借款合同无效。由于借款合同中涉及到的主体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可能构成无效合同。 资金用途争议。贷款用于公司使用而非借款人本人,这可能会导致与借款人利益冲突,引发资金用途争议。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借款人的实际受益情况。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避免直接诉诸法院。 -考虑诉讼程序。若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借款合同有效并请求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至于您的疑问是否对乡政府有用,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您认为乡政府有能力介入解决问题,或者需要协助完成相关手续,请尽快联系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同时,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深入沟通,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