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6月25日,我家里人62岁骑两轮自行车和一个行人碰撞,当时人没事,也没报警,去医院检查有轻微骨折,7月25号交警有过来询问情况,8月8号交警出了一个认定书,说我们全责,8月17号法院寄了个司法鉴定通知和交警认定书,让去做检定,请问我方需准备什么材料,交警出的认定书是否有效?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
2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或录像(如果有) 您家人的医疗记录和相关费用单据(如有) 车辆保险证明(如果有)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果有) 关于交警出具的认定书的有效性,一般而言,它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交通警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且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如果认定书的内容是合理的并且没有明显的错误,那么它通常被视为有效的。 至于如何处理,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联系,以便了解更多信息并制定最佳策略。同时,确保遵守当地的交通法规,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