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去世,对方主责。
2025-06-01 23: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以及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到伤害的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则不属于工伤,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在此情形下,首先应当确定事故的责任比例,即双方对事故发生负有的过错程度。如果对方是主责方(即全责),则需要按照其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次责方,则需要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同等责任方,则需要承担同等责任的赔偿责任。 其次,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赔偿金额。例如,如果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在赔偿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罚款或者扣分等处罚措施。 最后,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