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无合同,无对帳单,但全部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己抵扣。 13万元。 货款纠纷,找江苏南通市的律师代理,对方公司是江苏南通通州区的,通过物流给对方发货的,没有签订合同,无对账单,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己抵扣。总计金额有13万元,找律师代理。
27天前您好!对于您提到的货物买卖纠纷,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对账单,且已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对方单位进行了抵扣,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税法和税务处理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关于如何合法地处理这笔交易以及如何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建议。此外,如果存在争议,您还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来帮助您解决纠纷。 请记住,在涉及税务事项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的操作都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