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打算今年的8、9月份结婚,结婚证还未领取,4月16号我们买了一套婚房,首付27万,贷款39万,首付款是男友从部队退伍时给的复员费,男友父母都已去世,男友主动要求房产证上只写我的名字。我想问这套婚房哪部分属于我的。另外两年前我自己出资购置一套小户型公寓,产权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每月还款2000元,目前还差尾款14万,对外出租每月租金1600元,这套公寓哪部分属于他的?
21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双方未约定共有方式,则视为共同共有,即双方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套婚房应当属于你们共同所有。 关于您提到的小户型公寓,该房产的产权证上虽然记载为您的个人姓名,但考虑到其用途和价值,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此外,由于该房产还有未偿还的尾款和租金收入,这些也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与伴侣进行详细的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