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KTV上班认识了一个客人,然后我人在老家他在温州自愿给我转了三千块钱,现在他起诉我说我骗他钱,请问这种能立案吗?
1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在KTV工作期间相识,并且在未进行正式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方自愿向您转账3000元。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请注意,是否可以立案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涉嫌上述犯罪行为,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正确处理此事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同时,也建议您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