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租期到2018年6月15日,2017.10.21工作变动搬家到异地,房东说房子转租出去会给我退余下房租,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房东还没有把房子租出去,我和房东说如果3月份房子还没有租出去我就回去继续住,房东却说合同已经终止了,我想问,这算合同终止吗,还可不可以回去继续住。
2025-03-29 06: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房屋转租后合同终止的时间点,那么在您离开后,通常情况下,合同并不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沟通。首先,您应该直接与房东进行沟通,询问是否还有可能将剩余租期退还给您,并了解具体条件和流程。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但也要准备好记录所有交流过程,以备不时之需。 保留证据。为了证明您的租房情况以及与房东的沟通记录,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的电子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通信记录。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合同关系和相关权利义务至关重要。 法律途径。如果房东坚持认为合同已经终止,且拒绝退还剩余租金或提供任何补偿,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房东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顾问帮助。考虑到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分析情况,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或者指导您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耐心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确保您的行动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