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跟丈夫离婚后又再次生活在一起,一直没有复婚,以后又以按偈形式购置了一个门面,前期首付是他支付后来的银行按偈是我以现金的方式交给他银行直接从他的卡里扣除,后来我们又因感情不合分开,本人要求对门面进行分割,我能要求分门面的一半吗?
2024-10-02 01:4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夫离婚后并未再结婚,并且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因此在财产分割方面应该遵循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原则。 关于门面的购买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夫协商并达成了一项按揭贷款购房协议,其中首付由他支付,剩余部分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将该房产的一部分(比如一半)作为共同财产来处理。然而,最终的分割结果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实际价值、各自的经济状况、以及双方的感情状态等。 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同意或不愿意配合分割房产,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房产的归属权。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