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工作六年,在工作初住在公司宿舍,住了两年左右退房,但是现在四年后公司又要收入宿舍费,这样合理吗?请发信息回答,谢谢。
2025-04-05 06:20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收取员工原住处的费用通常属于不当行为。一般来说,员工离职后,其居住场所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退还宿舍费,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同时,您可以收集并保存好与住宿相关的所有证据和往来邮件等资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依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并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