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族人买一块地,地是原主人女儿出卖,主人没有儿子,己经买了三十七年,其间不和任何人有过争议,有出卖书面一份,上有主人女儿签名及手印,现在主人女儿巳故,有一族人现在出来说这块土地是她继承的,她也有一份重写的继承书,她说卖地的人不权出卖土地,土地应该归她所有,这种说法法律支持吗?
2025-04-13 09:37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土地是在买卖时由原所有权人(即卖方)的女儿出卖给买方,则土地的所有权应归属于买方。因此,在你提到的情况中,你的族人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买卖过程中存在纠纷或争议,也不影响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此外,即使土地被证明属于他人所有,也不能改变其原有的所有权性质。所以,无论族人的说法是否成立,你作为土地的实际拥有者都应当保留自己的权利,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建议与相关政府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