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团队业绩记酬,下线达到一定的业绩,上线就会有奖励,会不会构成传销罪?
2024-09-26 11:10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可知,如果一个团队成员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报酬,且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如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涉嫌构成传销罪。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条款主要针对的是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开展的传销活动。对于非营利性团体或个人之间的合作激励机制,通常被视为一种正常的企业文化或合作关系,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确保其业务模式合法合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