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号在福建漳州租房子,交了750这个月房租,500押金,300中介,由于各种原因,下个月不能租了,然后找房东他说,要房子转租出去押金才退,然后房子没租出去3月10号后每天扣25块滞留金!是这样吗?然后是把押金扣完就解除合同了?还是要等合同期满(中介合同如图是一年)然后每天扣25?只有转租出去才可以解除合同吗?
2024-08-22 20:26您的描述涉及多个法律要点。首先,您提到的押金和滞留金是否属于“违约金”或“赔偿金”,以及如何处理这些费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其次,在租赁合同中,如果存在滞留金条款,通常意味着如果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前没有按时归还物品或者违反其他约定,出租人有权要求一定比例的滞留金作为补偿。滞留金的数额应当合理,并且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滞留金一旦收取,除非有特殊理由,一般不会退还。 根据您的描述,似乎房东提出的要求并不完全符合上述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而房东却以某种方式要求扣除滞留金,这可能构成一种不正当的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此外,关于合同终止的问题,通常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解约条件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的规定,那么根据这些规定来执行即可。例如,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解除条件,比如逾期未支付租金等,那么房东有权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程序。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解决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