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5年离婚,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由我护养,当时判生活费3000一月,现在男方收入超2万,我可以再次上诉增加孩子生活费吗?
回答数:749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请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是,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您的经济能力已经超过了以前的支付水平,并且这个新的支付金额能够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和成长所需。同时,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成本等因素。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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