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您好我是私家车主,打了转向要并道,但是后面公交车鸣笛了我就刹车了,车身没有越过线而是贴线停了,公交车司机说为了避免与我碰撞而急刹车,最后两车未相撞但是公交车乘客因急刹车受伤!交警认为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出判定书。公交公司认为公交急刹车是因为躲避我的车防止碰撞,存在因果关系要求我负责承担责任,如果公交公司起诉我提起民事诉讼,在这个事件上我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属于交通事故吗,还是别的什么民事责任呢
2024-10-02 10:02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程序,当车辆因紧急制动导致其他车辆或行人受到伤害时,通常会认定为交通事故。因此,即使两车最终未发生直接碰撞,但因为紧急制动造成了对方的伤害,也可能被视为交通事故。 其次,关于责任分配的问题,您需要评估自己是否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确实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来避免潜在的碰撞,并且该措施是合理的,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对这次事故负全责。然而,这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时的交通状况、速度等因素。 再次,关于公交公司的主张,他们可能会提出他们的紧急制动是为了避免与您的车辆碰撞,从而减轻对乘客的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比如通过提供证据表明您的紧急制动是出于安全考虑而不是为了规避责任。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面对这样的复杂情况,建议您仔细记录整个事件的细节,收集相关证据,然后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同时,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行事,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