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目前有一家机构,由于非常急缺岗位人才,所以我去之后让我在入职前签了一份一年的合同,这份合同是它们自己拟定的,并且有公司章子,我当时签了,但是之后我又不想去这家机构工作了,并且觉得有好多甲方应给予的员工福利都没有注明,所以觉得有问题。请问合同会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我不去会怎么样?
17天前您与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多个因素。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地点; -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纪律;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如果合同中缺少上述必备条款之一或存在其他不合法情形,那么该合同可能无效。 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双方应当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订立,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一方违约情况。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若发生争议,法院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包括合同的有效性、责任归属等问题。 对于您现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确认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可以尝试联系该机构协商解决,争取保留合同部分权利或权益;最后,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