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校一年级,七周岁,中午在校吃饭,早晚回家。在校中午一点二十左右,上侧所滑倒摔断鼻骨,鼻外面缝了五针,学校在医药费上,该不该承担责任?
16天前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当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本案例中,孩子的意外摔倒和受伤情况可能与校方的管理措施有关,比如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安全设施或教育学生遵守正确的行走规则等。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可以要求学校提供合理的解释,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学校认为其行为是正当的,且不存在过错,则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学校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当,那么它可能会辩称自己没有过错,或者需要证明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家长还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寻求帮助,以获得额外的支持。总之,家长应该积极收集证据,了解学校的责任范围,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