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长为多少小时

2025-08-26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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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您在正常情况下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八小时。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劳动法律法规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2025-08-26 0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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