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妈没登记,孩子三岁离婚我抚养孩子,九岁因孩子护口在他那,经法院协议孩子判给我没年1000抚养费,三年没给。三年里他从农村到城市打工一年,我因病一年没功做,可以在起诉增加他打工时抚养费吗协议前那五年可以要吗
21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登记的非婚生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义务。如果孩子已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抚养。 在你的情况中,孩子的年龄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未成年子女的范围,并且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至于关于“协议前五年可以要”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是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没有按约定履行抚养费的义务,那么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抚养费。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法规解释,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先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