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亲人,购买了一处两兄弟共有的砖混结构二层房,该宗买卖房系甲方祖遗之物,因公路扩宽后剩下地安置建房的。签订合同后,有人出更高的价格,故对方后悔,后另立名目:对方一人之妻状告其夫与其夫兄弟,以及我的亲人。诉讼说未经原告同意,私自将房与我亲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在听邻居说道才知。想要取消这份合同。我想知道我们作为买房这个时候该怎么办?,由于当时签订合同时只有其两兄弟签名,故有这方面吃亏的地方。我亲人他们都是在农村不懂这个,明明谈好了,只能受这份气吗?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如果一方反悔或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亲人的购房行为可能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如果您和您的亲人认为该房屋属于您所有,并且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则您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申请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法院认定您拥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您就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效力的问题。如果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平原则的内容,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您和您的家人先冷静下来,了解清楚合同的具体条款和背景情况,然后考虑是否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