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的房子在燕郊,房子被泡了,是由于楼上的下水管堵了,开始返水,导致我的房子被泡,物业楼长过来后说是物业责任,让我和楼上第二天去物业理赔,因为出事当天经理不在,所以第二天去解决,今天去了物业经理给我们的答复是,这个和物业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定期疏通下水管所有跟物业无关,是楼上所有住户的责任,,物业只负责传达赔偿,如果传达了楼上所有用户不赔偿,我们只能起诉除了二楼外,以上住户我们都要起诉,我想问您这样我们怎么解决,到底起诉谁
2025-03-19 10:21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理解您的遭遇可能给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损失。然而,根据您的描述,物业并没有明确表示他们的责任或认为他们是唯一应承担责任的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或者消除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但是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建筑物内的住宅等特殊部位承担严格责任,即如果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维修,导致业主遭受损害,物业管理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物业是否有义务进行维修并确保房屋的安全性,以及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来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将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具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记录漏水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以及任何可能的损坏程度。这有助于证明物业确实有责任,并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 与楼上住户沟通。尝试与楼上住户直接沟通,了解他们是否同意共同分担赔偿费用。如果他们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寻找第三方调解。可以寻求社区居委会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帮助,让他们介入协调解决问题。这些组织通常会提供一些指导和帮助,以期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物业未能履行其职责,造成损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先尝试私下协商解决。 最后,请记住,处理这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思路,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