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提交到检察院公诉科,人已经从检察院取保侯审出来,同案其他人已经审判完毕,已经执行,但是我朋友的还在检察院公诉科,又被驳回了。理由是1侦查卷中无犯罪嫌疑人xxx 到案经过请补充,2起诉意见书查明事实部分描述与本案不符。 公安已经再次以上次证据从新提交,因为已经没有证据可以在提交了。 请问检察院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么,驳回理由是偏定罪证据不足 还是量刑证据不足。
2025-09-29 21:14在您朋友的案件中,如果他已经被取保候审释放,并且其他同案犯已经完成了审判程序并被判决,那么检察官可能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对他的指控。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可能会决定不予起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过,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检察官的具体分析和审查结果。 如果检察官仍然坚持认为证据不充分,他们可能会考虑重新审查所有可用的证据,包括新的证据或证据材料。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特别是在案件涉及复杂的刑事调查和审判过程中。 如果您对检察官的决定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以获得更详细的解释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