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了,但是户口并没有迁出,我是农村的,我们村上人就说,我出嫁了,没有和我家里人共同生活,所以我并没有权利享受我在家里原有的政策。因为我们家是低保和贫困户,相对来说是有一些补贴的,但是我爱你不是为了争这些,我只是想知道是否符合法律呢?请知情人士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4-10-07 10:29您的陈述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家庭福利待遇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在结婚后享有相应的家庭福利待遇,其中包括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应当在其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因此,如果您的户口一直未迁出,且长期居住于原籍,并与家人保持联系,则可以视为仍在当地履行义务,享有相应的生活保障。 至于低保和贫困户资格的认定,通常需要通过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建议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 总的来说,尽管可能存在一些争议,但基于您提供的信息,从法律角度来看,您仍然有权享受您原来的家庭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户口迁移、子女教育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