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离婚,一子,协议书孩子抚养权归他,实际孩子是我在抚养,我是安徽人,孩子随我定居老家!其中抚养费他都没有支付过,只有两次共5千元,是过年他们家买过年衣服的钱!现在孩子要上小学,我要再婚, 为孩子以后能有个正常生活,我便考虑改名字,于前夫商议孩子改随我姓,但是他都不同意,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申请更改抚养权,2让对方补偿之前所有抚养费并支付今后的抚养费!前夫也再婚育有一子!
2024-06-27 15:05根据您的情况,首先,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权归一方,但另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您实际抚养孩子,但抚养权归前夫,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决定。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前夫补缴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并支付今后的抚养费。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支付抚养费。 最后,关于孩子改姓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您希望孩子改随您的姓氏,需要与前夫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建议您在进行法律行动前,先与前夫进行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您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