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天凌晨两点多开着摩托三轮车去批发市场卖桃子,把三轮车停在路边去上厕所,回来发现一个骑摩托车的男青年撞在三轮车上,倒在地上,父亲由于害怕,没有报警,离开了,今天交警找到我父亲,说是那人死了,喝酒了,请问我父亲应付什么责任?
3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或者是在醉酒状态下的行为导致的损害,则不应承担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骑摩托车的男子可能是由于意外事故而死亡,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因此,即使父亲未能及时报警,也无需对受害人的死亡负责。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父亲的行为可能会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从而可能需要对自己的疏忽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将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建议你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联系,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