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五六十万元。没有借条。得病了,三四年前。10万元,人情钱,收条,收到
2025-10-07 01:0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且借款金额超过了法定的最低数额(一般为1万元),那么您应该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的借条或合同,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您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部分款项,并收到了对方的还款或者偿还行为,则可以视作是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失去了追索权,即您可以向借款人请求剩余未还清的款项。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者其他不当的行为,例如借款时对方提供了虚假信息等,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还款意愿和能力,同时也可以尝试寻找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调解、仲裁或者司法程序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应当由专业人士进行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