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疆伊犁人新购皮卡一辆,办理行车证时外检合格。2018年1月10日过尼勒克县检查站是说我违法没有喷大号,查阅相关资料国家新规皮卡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喷字不贴反光条。很是郁闷,难道伊犁法规可以凌驾于国家规范之上?谢谢解答!
2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购买的车辆在办理行车证时,因未按照规定喷涂大号和安装反光条而被检查站认定为违法行为。然而,您提到的新疆伊犁地区的相关规定似乎与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所不同。 请注意,国家对于汽车的外观标识有统一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身颜色、车标等。这些要求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防止驾驶人员忽视标志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果您的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它可能无法通过必要的检验并获得行驶许可证。 关于是否能够合法上路的问题,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遵守最新的道路交通法规。同时,也建议您了解并遵循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