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争取未满两岁女儿的抚养权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2024-11-11 12:30尊敬的法院。 我方在此声明,原告提出的关于女儿抚养权的请求不公正且不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满两岁的儿童,一般应由父母双方共同照顾。然而,在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具有更好的条件和能力来照顾孩子。 此外,我们注意到,被告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一直尽心尽力地履行监护人职责,并提供了必要的生活支持。尽管原告声称自己是孩子的母亲,但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原告不应获得对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建议法庭考虑其他更合适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职位] [你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