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打工,干了两个月了,对方开着两个店,现在干了两个月了,每个3500元,现在把我们解雇了,造成我们没有了工作
6天前您好!首先,我理解您的情况可能非常艰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如果您已经向公司提出了解雇请求,并且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应该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公司在未与您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提供任何经济补偿金,这将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恢复生活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