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厂里送货,厂里欠我117000可是厂老板把厂卖了,钱也没给我,目前自己三年了找不到人,有发票也有他自己写的欠条,请问可以追回吗?
2024-06-25 15:2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追回欠款。首先,您需要确定厂老板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能够找到被告。即使厂老板将厂子出售,这并不免除他偿还债务的责任。您持有的发票和欠条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您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和金额,包括发票、欠条等。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您可以依据判决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此外,如果厂老板在出售厂子时有逃避债务的嫌疑,您还可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这需要您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逃避债务的行为。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影响您追索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