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对方欠我22万元,有借条,给的是现金。对方是广东汕头人。
2024-06-25 17:04如果您拥有对方出具的借条,并且借条上明确记录了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在准备诉讼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借条原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您给付现金的证据,如银行取款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您确实支付了借款。 3. 您与对方之间的通讯记录,如短信、微信、邮件等,证明对方承认借款事实。 4. 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知道借款事实,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在法庭上发言,并为您争取合法权益。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为三年。这意味着您需要在借款到期后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