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把别人拖了100米左右造成他双膝盖破皮以及右脚脚跟被轮胎压破皮,但是都属于皮外伤。现在对方要告我故意伤害罪,请问我的罪成立吗
1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您的行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即你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受伤但仍然实施; 您的行为造成了明显的损害后果。 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在驾驶过程中将他人的车辆撞倒,并且导致他的双膝盖和右脚脚跟受到了轻微的擦伤。这些伤势虽然不算严重,但如果考虑到他是非专业人士,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感到疼痛或不适,这可能会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然而,考虑到您的行为并未达到足以造成明显伤害的程度(如骨折),并且您已经向他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因此,即使对方要求您承担刑事责任,也有可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具体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由专业的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判断。建议您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