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给孩子落户,女方的户口在山东,男方的户口在东北,我想给孩子落在山东,我们俩现在在外面上班,不回去让孩子的姥姥姥爷代替落户可以吗
2025-09-23 05: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孩子落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子女随父或者母一方落户; 母亲是家庭主要照顾者时,子女可随母亲落户; 如果双方均同意落户,则由双方协商确定落户地。 由于您和您的妻子都在外地上班,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要让孩子跟随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落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共同决定孩子是否应该落户于山东或其父母户口所在地之一。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