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半年了,他是江西的,我湖北的,我们是法院判离的,孩子归我,我的户口还在湖北,孩子的户口在江西,我想问,要给孩子迁户口非要我本人过去江西那边吗?
2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迁移户口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并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如果您的前夫愿意配合并同意将孩子的户口迁至湖北,您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文件。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与前夫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进行调解。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独自处理此事,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