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报考了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考试,岗位要求两年相关工作经验,我排名第二,第一名政审时不能提供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只能提供一张所在单位开具的一张工作经历证明。到他单位政审时他单位又开出一张“由于是私人企业,业务有淡旺季,人员流动性大,都以本职工作和兼职的形式,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证明。请问他的这种状况符合规定吗?这个岗位只要一个,我有机会替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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