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妹妹2016年10月结婚,现育有一女,因男方经常家暴,无固定工作,无收入来源,我妹2018年1月在县医院以男方有家暴(有派出所的口供和验伤证明),无责任心为由起诉离婚,2月经法官调解撤诉,调解条件是每月交给家里3000元,但男方未履行协议条件,大年三十在我家闹,甚至大半夜闹到派出所,严重影响我家的正常生活。我妹2月底又到县医院起诉离婚,法院以需要感情破裂证据为由未受理。请问,如果我妹要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
27天前首先,建议您帮助您的妹妹收集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对待对方,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如果您妹妹已经多次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仍未得到满意的结果,那么她可以考虑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过程中,您可以协助您的妹妹提供以下材料。 有关家庭暴力的书面证词或口头陈述。 家庭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详细情况。 法院调解期间的情况说明,如调解过程中的争议点、法官的态度等。 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包括收入、支出等方面的具体数据。 其他相关证据,如医疗报告、银行流水、保险单等。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请确保所有证据都是合法且充分支持您妹妹诉求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在法庭上做出不利的行为。 最后,强烈建议您妹妹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程序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