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去年8月离婚的,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扶养女方每月支付8百扶养费,9月初我探望孩子还给,到了中旬就不给了,在我知情的情况下是他有女朋友了,女朋友也到他家住了,我的电话微信都拉黑我了,我联系不上他,我换别的电话打知道是我就挂就拉黑去,一直到11月份,我在用别的微信加他和他聊,他说给钱在谈看孩子的事,是,我一直都没有给扶养费,问题是我都不得探望孩子,什么都拉黑我了,我怎么联系呢?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做
26天前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平等的抚养义务。如果您认为对方违反了上述规定,并且存在不付抚养费的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对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尝试解决问题。 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寻求解决办法。 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再次提醒,无论采取何种措施,请确保证据充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因情绪失控而做出可能对自己不利的行为。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