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嫁到上海的再婚媳妇,因为当初只是为了踏实过日子也没有对他有什么要求,什么多不图只要他对我好,结果十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一种不在乎的样子,钱也不回家,人也不回家,我生病了也不回来,我累了,买的房子和拆迁的款多瞒着我,不让我过问,我想知道这些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我的户口现在是在上海,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这么多年钱多是他在管,如果离婚我该怎么保护自己,我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吗,户口怎么办 结婚12年 领证 没有共同孩子 养殖棚子 婚后修整 婚前就有 52万 婚内的钱给自己儿子买了房子 首付60多万 出轨
16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和丈夫之间的任何一方所获得的财产都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户口的问题,如果您选择离婚并带走自己的户口,那么您的户口将随同个人身份信息一同转移至新居住地。但请注意,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可能会涉及相关的户籍管理手续。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对于您提到的“出轨”问题,这并不影响您对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尽管您丈夫的行为可能让您感到不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义务与您分享家庭资产。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一问题,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