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在一房东的许可下。我和二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2017年-2020年。租赁期间,由于两位房东的自身有矛盾导致中途二房东不租了。对于我而言已经交了一整年的房租,装修花了6万元。并且我和二房东的合同里有一条:如果因为他的原因导致我无法正常营业的需要赔偿我25000元损失。现在已经将他告上法庭。可是突然原房东通知我,他把我也告了,因为他让我赶紧搬走,让出所租店铺。但是我还在我的承租期内,我的损失二房东法院还没开庭。下面图片第7条第二小条,说我要现在和一房东是乙方,我要承担原乙方的义务,赔偿一房东合同损失费?请问我该怎么办?一房东告我合理吗??
9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一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在租赁期间内,二房东也向您提供了租赁服务。然而,在租赁期间结束时,二房东不再提供租赁服务,这导致您面临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关于您是否应该赔偿给一房东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一房东之间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您的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如您违约需承担的责任,则您可能需要对一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式等细节需要您仔细阅读并理解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至于您是否有权利要求二房东赔偿给您,这个问题需要您联系二房东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认为二房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或者侵权行为,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得及时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