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双方的可耕地都通过乡政府征地出售,但没有合同。乡政府转手卖予开发商,由于征收的土地没有开发完,我方与开发商通过协商取得三间地皮的使用,这三间地皮被征收以前是我方与邻方(邻居)共有的可耕地,我方现在在已征收过的上述三间地皮上盖房子,受到邻方(邻居)的多次阻挠,请问我方该如何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8-31 15:06您的情况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设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邻居进行沟通,了解其具体诉求,并尝试寻找妥协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采取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法律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