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8年了,现有女儿8岁,结婚一年她家轮到拆迁,我把和女儿把户口迁到她家,轮到两幢房子的地基,后因没钱造起来,把地基变卖了75万,把钱都存在她的名下的,就这样过了4年不幸的是她得了精神分裂症,治愈之后现在还在服药,不过那时她把自己名下的存款都转到了她爸名下,到了现在我们感情不和了闹离婚了,我有机会得到她的一半财产吗,现在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她名下一辆轿车,我名下的房子是婚前买的,她有权分吗?还有她得的这种病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望律师给我答案
2025-03-09 04:04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配。 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有特殊贡献(如抚养子女、照顾家庭等),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您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且她将自己名下的存款转移至父亲名下。这种情况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因为这可能导致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不清。 至于您的轿车和房屋,由于它们是在婚前购买或婚后取得,因此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如果离婚时,您的妻子主张这部分财产归她所有,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支持她的请求。 关于诉讼离婚的问题,需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