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门女婿,我妻子还有个妹妹,己出嫁。因拆迁分了五套房子,已给我妻子的妹妹一套。剩余的四套都在我岳父的名下,没有遗嘱留下来,她有权再要吗?如果有该怎么分
2024-07-20 16:45在您成为岳父母的儿媳后,您可以继承岳父母的所有遗产。然而,如果您的岳母去世,她的女儿(即您的妻子)将拥有这些财产中的一部分。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女儿有继承权,并且有权与父亲和母亲共同分享遗产。 在您作为岳父母的儿媳的情况下,您有权获得岳父母的遗产,包括房屋。但请注意,您必须先得到您的妻子的同意,并且需要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来处理这部分遗产。 此外,您还应该考虑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请分割遗产。如果您认为您的妻子对财产的分配不满意,或者您希望重新分配部分或全部财产,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