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星期前晚11点多,外面下着大雨,开车往家有被撞了,撞后我靠边停车,和副驾驶的女朋友下车查看,没有找到撞我的车,因为车是全险当时就没报警,我也是新手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就开车走了,今天交警队打电话来说我肇事逃逸了!这样算肇事逃逸吗?如果他当天报警为什么一个星期才找我?
10天前在您的描述中,您在雨天驾车时遭遇了一起事故,并且在事故发生后选择自行离开现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是在非紧急情况下(如交通事故)而擅自离开现场,这通常被视为“肇事逃逸”。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情况。 关于您提到的“交警队电话称我肇事逃逸”的说法,建议您立即联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警察局进行核实确认。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陈述。如果您确实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为什么一个星期后才来找您”,这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例如,警方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来调查案件并收集足够的证据,或者可能有人在等待时机通知您。无论何时,确保了解有关您的案件的所有信息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