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3年3月10日,在大同市吉星物次有限责任公司卖了一辆长城小车分期付钱的事,我乙付清分期付款,我有证据,中国银行大同分行说我还欠银行9122元,把我个人帐户打入黑名单,请问律师怎么办?
2024-11-01 17:05您的情况属于金融诈骗行为。您可以先与长城汽车有限公司联系,要求其提供您购买车辆的合同和发票等凭证,以证明您已经支付了全部款项。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介入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此外,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可以先行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如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以便更好地准备诉讼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