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因公公己故,房子现在是公公的名下可是婆婆要求转到她名下,请问在我老公不同意的情况下法律上是否可以转?再问转到我婆婆名下以后她要转给小姑子我丈夫没有办法的是吗?也就是说我丈夫不能寄存了是吗?谢谢您!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点。 公公已故,房子属于公公的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基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即先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依次考虑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公公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公婆和子女都有可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婆想要将房子转到她们各自的名字下,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例如,公证处需要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公证,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处理这类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如果您认为公公的房产应该由您或者您的配偶来继承,您可以尝试通过诉讼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公公生前的口头遗言、公婆的口头协议等。 关于转到您婆婆名下的情况,如果婆婆同意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应该是可行的。不过,如果婆婆不愿意或无法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