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二人在2009年卖二塘一套房子,后来在县城又购了一套商品房,由于钱不够要银行贷款,因我们二人年纪太大贷不到款,就借儿子,儿媳的名字向银行贷款十五万,他们从没还一分钱,银行流水账可以证明,是我每个月从我工资卡取出转存贷款,此房是2010年交房,2011年6月办好证,2012年元月10号要他们写了声明书,说明此房子属于父母卖二塘房子购买的,不属于他们,和他们没关系,谁知2014年他们做生意亏欠了别人的钱,現已起诉扣押房子,那我该怎么办?那房子是我的吗?我能要回来吗,这房子是我唯一的一套房子,
17天前您提供的信息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 您是否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银行是否有权利扣押房屋以偿还债务? 首先,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果该房产确实属于您个人所有,则您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查封措施。 其次,关于银行是否有权利扣押房屋以偿还债务的问题,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常情况下,银行有权扣押用于抵押或担保的财产,但前提是这些财产必须与借款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中的约定相符,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果您认为银行扣押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扣押措施,并要求银行返还房屋。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强烈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